▲環保署擴大「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管制對象。(圖/環保局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年元旦開始,有許多新制上路,其中全台「限塑令」將再擴大範圍,一共有14行業禁止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違者最高將處6000元罰鍰,包括文具零售業、洗衣店業、飲料店業、西點麵包店等,不再主動提供塑膠袋,民眾要自己準備塑膠袋或環保袋,1月2日起就會展開專案查核,呼籲業者也要遵守規定。
2018年許多新制上路,其中和民生息息相關的就是「限塑令」擴大實施,環保署自2002年起開始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政策,針對公部門、私校、百貨業、量販店、超市、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等7大類業者對象進行管制,約束店家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給消費者,1月1日起再擴大新增列管7類。
包括藥粧美粧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局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業、飲料店業、西點麵包店業等7大類業者,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也就是民眾買手搖飲料、 超商咖啡、麵包、蛋糕、藥妝品等產品,都要自己準備塑膠袋或是環保袋,不過包著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食品的包裝袋、麵包包裝袋、藥品包裝袋、洗衣服防塵袋則不在限制範圍內。
環保局表示,1月2日起將啟動全市輔導查核工作,實施不定期高強度查核專案,請業者務必配合落實限塑政策,如果查獲不合格情形,第一次將開立勸導單輔導改善,並於7日後實施複查,屆時若仍未改善,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罰鍰,而付費的購物用塑膠袋規定,將會從原本「塑膠袋必須達0.06毫米」限制,改變成「取消限制」由業者自行選擇適合厚度,塑膠袋價格也全權給業者自訂。
而因應限塑政策,台南市環保局力推出借購物袋因應,不過環保局還是呼籲管制對象響應塑膠袋減量政策,不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購買購物用塑膠袋,並鼓勵民眾生活減廢三招「自備、重複、少用」,減少使用1次用的塑膠袋。
▼手搖飲店也納入擴大限塑新制。(圖/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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