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女外型亮麗,卻因沾毒斷送生命。(圖/翻攝簡女臉書)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37歲男子陳政堰60小時內提供4次安非他命、1次海洛因,給24歲簡姓小模吸食,害對方痛苦「啊嗚」詭叫、身體扭曲暴斃。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藥事法》轉讓禁藥致死罪,判陳男7年4月徒刑。
檢警調查,家住基隆的簡女從事內衣買賣,因傲人身材也兼差內衣小模,在網路上累積不少粉絲數,臉書上還有快3000多名追蹤者;但她後來染上毒癮,變成派出所的常客外,也暫停工作。
判決指出,2016年5月3日中午,陳男開車到汐止火車站,載剛認識6天的簡女,馬上提供安非他命給她吸食;在借宿她的永和女性友人家期間 ,又給她吸食3次安非他命、1次海洛因,兩人直到6日凌晨才離開。當時陳男打算在國道基隆交流道附近丟包簡女,但見她不停脫衣亂叫,又把她拉回車內。
▼簡女吸毒後在車上詭叫、身體扭曲,全被前座開車的陳男拍下。(圖/資料照)
▲▼簡女往後翻超過90度。(圖/資料照)
6日中午,簡女躺在休旅車後座出現異狀,不斷發出怪叫「啊啊」、「啊嗚」,頻頻亂揮手、腳往上頂,身體抽搐、扭曲還往後翻超過90度。陳男見狀用手機拍下,遭簡用腿踢肩膀,他說「好了、好了啦」,還把影片傳給周姓女友人看。
7日凌晨,陳男發現簡女暴斃車上,嚇得開到蘆洲棄車,向友人求救,「我車上載一個女的,已經死了!」警方接獲陳男友人報案後,在信義路與民生街口找到休旅車,破窗發現車上的簡女已死亡多時。
法官認為,被害人生前雖長期施用毒品,但若不是被告在60小時內提供4次安毒、1次海洛因吸食,還不會致死。法官說,陳男這段期間和被害人相處,應可分辨她的氣色、身體慢慢變差,認定他有過失責任,因此判刑。全案可上訴。
▼陳男發現簡女暴斃後,連人帶車棄置蘆洲。(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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