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法稅改革聯盟與公民團體在總統府前抗議稅制不公。(圖/法稅改革聯盟提供)
文/杜若晴
人只要活著,要賺錢吃飯就會有稅的問題,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及財產權,同時又規定人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但是如果是不合法的稅,就算是一塊錢,人民也有拒繳的權利。
一般民眾可能認為,只要每年誠實繳稅,又怎麼可能被侵害人權呢?我們可先看看下列數據,根據財政部統計,到2017年10月份為止,全台灣有高達908萬件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未結案件,等於全台灣平均每10個人就有4個有被強制執行的危險,為什麼會有這麽多人欠稅呢?難道大家都故意不繳稅嗎?根據法稅改革聯盟的多年的觀察及研究,竟然是下列幾種原因造成的:
1.稅務人員獎金造成開單浮濫:基層的稅務人員只要開出一筆稅單,就可以領到一筆為數不少的稅務獎金,造成稅務人員經常憑「推理」或是臉書打卡按讚等等,就可以任意開出烏龍稅單領獎金,而放進口袋的獎金又怎能再吐出來,所以國稅局更不可能承認自己開錯稅單。
我國的財政部長每年都可以領到大約一千萬的獎金,相當於一個月領22K的勞工,要不吃不喝38年才能賺到的錢,台灣的財政部長領的也比總統還多。再者,一般民眾每年辛苦工作,到年底才能領到一點微薄的年終獎金,而這筆獎金放進口袋前都要先被課稅。然而國稅局和財政部的稅務獎金,依財政部內部的解釋函令竟然是免稅的,這對辛苦工作繳稅甚至過勞的一般上班族來說,真是情何以堪?
2.行政救濟制度失靈:如果收到烏龍稅單,要先自己證明為什麼不該繳這筆稅,但提出證據後,國稅局也未必採納。要打訴願找回公道,還要先繳一半稅額,否則就要被強制執行財產,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不得已繳了一半稅額,財政部與國稅局乃是一家人,翻案機率微乎其微。不得已進行行政訴訟,到了行政法院,人民的勝訴率也只有5%,100個只有5個活著出來,就算僥倖勝訴,不懂稅法的行政法院法官只會把案件發回國稅局「另為適法處分」,結果國稅局把金額加加減減,又重新開出一張稅單,一切只好重來一次,稅災戶永世不得翻身。
▲公股銀行接連出包,最後也是得全民埋單,慶富案就賠了200多億元。(圖/《鏡週刊》)
台灣近四年來,稅收超徵近6000億,不但國債未見減少,也沒有如新加坡那樣還利於民(若發還,每人可得2.6萬),錢都花到哪去了?而公股銀行接連出包,例如兆豐案賠了57億、慶富案賠了200多億,浪擲的都是民脂民膏,巧的是,這些公股董座肥貓無一受到懲處,原因是他們跟財政部的官員不是同學就是以前的同事,多是「財金幫」成員。
「財金幫」的所做所為已嚴重傷害台灣的經濟,造成中小企業倒閉、外資不來、大企業出走,連續29季已淨流出10兆元之多。最可憐的是年輕人,為貧窮低薪所苦,成為青貧族、窮忙族、厭世代,只好出走求生存,或是放棄結婚生子甚至夢想。
現在是公民覺醒的時代,在賦稅人權上,本著公民覺醒可以改變世界的心念,2017年12月18日及19日由法稅改革聯盟及其他公民團體共同發起的「反財稅黑手運動」,在低溫濕冷的天候下,竟吸引了逾萬名民眾熱情參與,可見稅災戶們已不再沉默了。我們都愛自己的孩子,更不願見到孩子的未來因為國家錯誤的法稅政策而失去希望。法稅改革已經是一件刻不容緩的事情了,呼籲社會大眾,反財稅黑手運動,全民一起來。
●作者杜若晴,上班族。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保留刪修權。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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