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男在MTV內偷摸女網友的下體,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30歲的蕭姓男子透過網路結識女網友小美(化名),他約對方到MTV看電影,期間因空調太冷,他徵求對方同意討抱卻偷摸小美的下體,事後被對方怒告強制猥褻罪。小美不服台北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後再議,高檢署再次做出不起訴處分。
據《蘋果日報》報導,小美指控,她2015年10月初透過PTT歐兔版結識蕭男,兩人相約到陽明山踏青,下午到忠孝東路的MTV「U2電影院」看電影;期間蕭聲稱空調太冷想取暖、以手勾搭她的肩膀,她因沒有踰矩便沒反對。
沒想到,蕭男越來越不安份,除了環抱她、用雙腳夾住她下半身之外,手還慢慢地往下摸,直到她喊痛對方才停止,事後她也氣得提告。
▲小美不甘被摸,憤而提告。(圖/黃克翔攝/替代照,非本文當事人。)
蕭男到案後辯稱,當天因為空調很冷,他在徵得對方同意後,才開始靠近、把手搭在小美的肩上;雖然對方聲稱,「我不習慣與網友這樣」,但又答應他手不要亂動就好。
蕭男表示,當下他和小美有說有笑,因此認為和對方有機會進一步接觸,也不了解「不要亂動」究竟是指甚麼,直到他的手摸對方下體3至5分鐘後,小美喊痛他才停下動作說,「我沒用力,怎麼會痛」。
檢調閱兩人LINE的對話紀錄發現,蕭男傳訊息說,「剛剛我很冷妳說可以抱著妳,以為妳對我也有好感,真的想跟妳在一起而已」,且兩人整天相處、氣氛融洽,想求愛的蕭男一被拒絕就停止動作,與《刑法》強制猥褻的構成要件不符,因此不起訴。小美不服再議,檢方仍認為事證不足,再次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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