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鄭姓工人2017年3月到4月間前往鳳山某間理髮店消費,並趁著老闆娘阿美(化名)幫他按摩時伸手偷摸臀部,被抓包還反嗆「只要沒摸到重點部位三點都沒關係」,最後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阿美指控,鄭男2017年3月中旬第一次來她經營理髮店消費,當時就曾趁著按摩時以手觸摸腰部,接著一路下滑到臀部,她馬上將手撥開並表明沒有提供這種服務,但對方還是一直摸,「原本我不想得罪客人才忍下來,結果他1個月後又來消費,一上門還自稱不會像上次一樣毛手毛腳,結果按摩不到5分鐘又開始亂摸。」
▲阿美幫客人按摩卻遭摸腰襲臀。(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不滿自己辛苦賺錢還要被性騷擾,阿美這次立即嚴肅拒絕,沒想到鄭男竟然反嗆「只要沒摸到重點部位三點都沒關係」,讓她氣得拒絕再繼續提供服務,東西收一收就轉身下樓結帳,「當時他拿出1000元給我找錢,我背對著他彎腰拿錢時,他突然很大力拍一下我的臀部,我忍無可忍卻又不想把事情鬧大,於是要求補償200元,可是他執意要拿回700元找零,我氣不過就報警處理了。」
對此,鄭男反駁,他並沒有觸摸阿美的臀部或腰部,況且如果真的有性騷擾,那對方也不可能在第二次光顧時還歡迎他去消費,「她是因為我不給200元小費才想報復我。」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鄭男一開始向警方供稱有拍打阿美臀部3下開玩笑,後來出庭又改口說沒有,言詞前後不一顯然不可信,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至於民事部分可能還要賠償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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