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服安眠藥昏睡病房 遭躁鬱症男2度指侵「其實都有感覺」

2018年01月4日 11:41

▲性侵、迷姦、撿屍、強暴、憂鬱、自閉、傷心(圖/記者黃克翔攝)

▲小真住院期間被許男指侵得逞。(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許姓男子2015年因為躁鬱症發作以及有宗教妄想而住院,期間2度潛入另一名女病患小真(化名)房內,趁對方安眠藥未退散時進行親吻、指侵得逞。台南高分院認為,考量許男犯案受到病情影響,經鑑定治療可以控制病情,所以駁回上訴,判其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需要完成個別精神治療、心理治療,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許男2015年7月29日住進醫院,年約20歲的小真則是因為情感性精神病於同年8月20日住院。許在住院期間,分別於8月22日上午9點11分、9點21分進入女方病房,利用對方安眠藥的藥效尚未退散之際,直接親吻小真的嘴,再將手伸入棉被解開女方的牛仔褲拉鍊指侵得逞。事後,小真在學校接受心理師會談時,坦承在住院期間遭病友以手指插入下體性侵2次,其實都有感覺,事情才因此曝光。

一審法官認為,為了避免被告對社會治安再次造成影響,審酌其病情後,依乘機性交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並監護1年;許男不服上訴。

台南高分院認為,一審判決沒有違誤,只不過審酌醫院鑑定報告,指許受躁症發作影響,導致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顯著降低,且考量其躁鬱症經妥適治療後,病情既非不能控制,所以將他判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要完成個別精神治療、心理治療等,每月至少4小時到沒有必要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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