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男友硬上4次逼口愛 檢方偵查卻改口:他一直求我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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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控訴男友性侵,但後來又改口說自己有答應。(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向警方控訴遭到男友強行性交、逼口交4次,即便自己奮力抵抗仍被侵犯,然而廖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堅稱沒有違背她的意願,檢方偵查時,她又改稱「是男友一直求她,所以才答應」,再加上她從來沒有驗傷記錄,無以為證,因此廖男獲不起訴處分。

據《聯合報》報導,小美控訴去年8個月內連續遭同居男友性侵、逼迫口交4次,對方也會在深夜自行戴上保險套對她進行性行為,即便被搖醒後拒絕,男友還是持續犯行,不過廖男到案後喊冤,堅稱自己沒有違反女友意願。

檢方調查後發現,小美原本在警訊時稱廖男不顧她反抗、拒絕,仍強行口交、性交得逞,但卻在檢方偵查時,又改稱「是男友一直求她,最後才同意」、男友問要不要繼續時她也說好,前後供詞不一,再加上小美聲稱被侵犯4次,都卻1次都沒有驗傷過,沒有具體的實證,因此予以廖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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