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元旦起單車違停將拖吊、收保管費 領車流程看這裡

▲▼無樁共享單車o bike。(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自107年1月1日起,自行車違規停放將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停車管理工程處表示,倘民眾自行車遭拖吊移置,除了可依照拖吊現場留下之保管場名稱及電話號碼查詢外,也可進入停管處網站「自行車拖吊專區查詢系統」查詢,點選拖吊日期及違規地點或自行車出廠車身編號,即可查到自行車照片和被移置到哪個保管場。

自元旦起北市實施拖吊違停自行車收取保管費政策,停管處4日表示,自1月1元日旦實施至3日,已拖吊有56輛自行車,民眾已領走24輛,移置金額共3100元。至於目前超過半數拖吊仍未領車,交通局解釋原因仍待觀察。

停管處提醒,車主領車須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的證件,須具備相片、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等資料缺一不可,及自行車鑰匙或相關足資證明文件向保管場人員洽辦指認車輛及填寫領車單,並繳交移置費及保管費,再由保管場人員將所領回車輛拍照留存。移置自行車輛若逾4個月無人領回將依規定以廢棄物處理。

至於外界關心的車輛冒領問題,停管處說,領車人如有發現車輛冒領情形,停管處會將相關資料移送警察機關依偽造文書、侵占罪嫌依法偵辦,以維護民眾權益。

停管處呼籲民眾,自行車請停放於合法停車空間,勿違規停放於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路段(機慢車停放區除外)、禁停標線區域及其他禁止停車之處所,倘若民眾仍違規停放自行車,將逕行拖吊移置並收取拖吊移置費及保管費移置費用新臺幣100元(輛/次),保管費用新台幣25元(輛/半日),但車輛經移置至保管場未逾1小時者,免收保管費

停管處也統計,北市有14處自行車違停拖吊熱區,包括台灣大學及公館捷運站周邊、大安區大學里週邊巷弄、松山車站周邊、萬華行政中心、和平東路二段118巷、大安區大學里羅斯福路3段東側,其他捷運站則有科技大樓站、大安站、東門站、古亭站、中山國中站、圓山站、台電大樓站1號出口周邊、捷運景美2號出口周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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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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