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君指出,央視節目廣告在西門町街頭播放已涉違法。(圖/政院提供)
記者張暐珩/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中央電視台推出新節目「信中國」,卻在西門町大型螢幕看板播放15秒宣傳影片;陸委會表示,依照法規,對岸相關廣告必須要經過事先許可才能來台播放,央視節目廣告涉及違法,目前已停播,釐清責任後依法處理。文化部長鄭麗君4日也強調,對岸節目需先經文化部審核許可後,才能在台灣從事廣告行為。
鄭麗君4日出席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依陸委會「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中國大陸節目或廣告要在台灣播映,必須先經文化部會審許可,在西門町播放的央視廣告是未經文化部審查,該廣告已涉及違法。相關法規的主管機關是陸委會,文化部會配合陸委會進行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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