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女坦承在台南市及桃園、中壢、苗栗、台中、斗南、斗六等火車站週邊處所提款,提款次數逾200次,得手之詐騙金額超過新台幣800萬元。(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轄內106年12月間連續發生詐騙車手提領贓款案件,其中市警五分局轄內共有7處24次紀錄,五分局長黃光榮指示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警方鍥而不捨先後拘提詐騙車手謝姓女子等3人到案,經查3嫌提款次數超過200次,金額超過800萬元,經以詐欺等罪嫌送辦,3人均聲押禁見獲准,全案正擴大偵辦中。
警方說,市警五分局偵查隊,結合各派出所調帶小組積極調閱比對相關影像資料,過濾清查出涉案嫌疑人為21歲謝姓女子,隨即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案經循線遠赴台中、淡水及台南等處追緝,於106年12月17日先在台南火車站拘提謝女到案。
警訊過程中謝女坦承在第五分局轄5處計提領18次,並涉嫌在台南地區及桃園、中壢、苗栗、台中、斗南、斗六等火車站週邊處所提款,提款次數逾200次,得手之詐騙金額超過新台幣800萬元。
▲李姓男子當詐騙車手提款。(圖/記者林悅翻攝)
警方擴大偵辦於1月2日在台中市拘提另嫌19歲李姓男子到案,李嫌供稱拿到車手頭所提供的提款卡後,因卡片眾多,為方便提領還將提款密碼改成168168。
本案提款車手謝、李2人,經指認係透過32歲曾姓男子(有妨害自由、詐欺前科)介紹加入詐欺集團,並由曾嫌與集團上層協調斡旋細節,屬下層車手之管理者,每件提領金額抽取2%佣金,案經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於1月4日在台中市將曾嫌拘提到案,全案相關犯嫌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目前由檢警擴大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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