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和15歲小女友嘿咻55次懷孕。(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潘姓男子與15歲少女交往,明知對方性自主能力尚未成熟,竟然在2016年1月到11月期間,以每月5次的頻率,與少女發生多達55次的性行為,直到少女懷孕被父親發現後,全案才因此曝光!
判決書提到,潘男明知少女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自主能力尚未成熟,竟為滿足自己性慾,在不違背對方意願的情形下,11個月內分別在住處或其友人的住處以每月5 次的頻率,發生55次性交行為。
橋頭地院法官審酌潘男不知自我克制性慾,而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造成少女懷孕生子,所為足以影響對方身心正常發展,所為誠屬不該,至今未能獲得少女家屬諒解,不過,兩人當時為男女朋友關係,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犯罪情節尚非甚重,犯後也坦認犯行。
法官最後衡量因少女家屬表示無意願調解,且少女表示要自行撫養孩子,潘男因此無法就賠償及撫養子女等事宜進行協商等一切情狀,最後將他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共55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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