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皮筋故意近射同學眼睛!害他視網膜裂孔 國中生家長要賠5萬

▲▼橡皮筋。(圖/本報資料照)

▲橡皮筋。(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吳姓國中生去年(2016)2月在補習班吃飯時,竟然拿橡皮筋近距離的攻擊另一名王姓同學的眼睛,造成王男左眼球鈍傷,視網膜裂孔等,已經影響視力,王男家長因此提告要求醫藥費及20萬精神賠償,不過台中地院台中簡易庭日前判決,吳男法定代理人要支付共5萬4530元。

判決指出,吳姓國中生去年2月在補習班吃晚餐時,邊玩橡皮筋,但卻故意近距離攻擊同校的王姓同學眼睛,造成王姓同學的左眼球鈍傷,視網膜裂孔等,甚至嚴重影響到視力,王姓同學家長事後提告,事後他因傷害罪嫌,被少年法庭裁定訓誡和假日輔導,不過王男家長再提出4530元醫藥費以及20萬元的精神賠償。

台中簡易庭審理時,考量吳姓國中生的法定代理人為工廠作業員,加上必須獨自撫養2名孩子,在審酌傷勢認定並未造成永久傷害,以及雙方經濟狀況等情形後,認為王男家長要求的20萬的賠償太高,因此降至5萬元,因此判決吳男法定代理人需支付5萬4530元,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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