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如透過工作室聲明,強調「接受文化部資助是八大電視台」,工作室僅是被委製的製作單位。(圖/記者黃克翔攝)
文/林璟殿
藝人林心如自製自演的《我的男孩》遭到中國網友檢舉,此劇於前年獲得台灣文化部「戲劇節目類」2千萬元補助,播放此劇會讓「台獨勢力肆意橫行」,於是中國廣州廣電當局經查證後遂將此劇從《騰訊》視頻下架。
《我的男孩》才播放2集就因台獨疑慮遭到下架,對林心如的傷害非同小可,為此,其工作室亦火速發了3點嚴正聲明,其中一點:「網傳所謂『林心如台獨』等資訊純屬惡意造謠、嚴重誹謗,本工作室及林心如女士一直支援兩岸和平共處、友好發展,以前不曾以後也不會支持任何『台獨』言論及行為。」此一論點恐怕會刺激到「愛呆丸」的台灣人士,發動拒買、拒看、拒聽林心如的活動。
而台灣政府針對此事目前僅有陸委會回應:「政治因素不應介入兩岸藝文影視交流。如果報導屬實,這種做法已經傷害了台灣人民的情感,與中共所謂的心靈契合,完全背道而馳。希望中方尊重文化藝術表演及自由創作發展的空間。」看到這種自說自話般的回應,實在無力且悲哀,什麼時候台灣已弱化到無法保護人民的工作權益,弱化到無法爭取人民應有的工作權益,弱化到沒有反制對手的手段,只剩狗吠火車的談話?
再者,另人不解的是,台灣不是標謗民主自由,包容多元意見發聲?無論獨立、統一或維持現狀,應是每個國民都能發表的主張,而且大家該要互相尊重、包容,怎麼只要有在中國工作的台灣藝人因現實政治因素,不得不發表與相對立的言論,就會出現不理性的抵制呢?到底小鼻子、小眼睛的是台灣還是中國?
林心如遇到的困境,也是「林心如們」的困境。演藝人員靠吸引眼球生存,那裡眼球多就往那裡靠攏,然台灣市場本就有限,對岸十幾億人口的吸睛效應驚人,台灣藝人著眼於語言相通的利基到對岸發展本就正常,酸他〈她〉們不敢去挑戰日本、韓國、美國、英國等全球市場的酸民,難道不了解文化不同很難引起在地認同,更不用說要打進當地市場了。尤其台灣藝人能去對岸發展也是要有三兩三,豈是隨便一個小咖就能辦到?
「林心如們」深知開放與經濟實力才是生存法則,理念得暫放心裡默默堅持,然政府的做法卻恰恰相反;另一方面,「愛呆丸」的台灣人在發洩情緒譴責之餘,難道不能換位體諒「林心如們」的困境嗎?
●作者林璟殿,貿易業務經理。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本網保留刪修權。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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