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44歲、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2015年8月間和表妹、表弟在小港區住處喝酒,之後跑到表妹房間和表妹及表妹孩子睡在一起,卻在深夜脫下對方內褲意圖性侵,對方驚醒大喊「我是你妹妹!」才沒有得逞,他事後竟然還辯稱對方是誣告,不過仍遭高雄地院判刑1年。
判決書指出,當時男子和表妹及表弟喝酒,表弟喝醉先回房間睡覺,他事後堅持不睡表弟房間,要睡在表妹房間,表妹2名幼子就睡在床中間,但8月15日凌晨他卻趁表妹熟睡時,脫下自己衣物再脫下對方內褲,全裸壓在對方身上意圖性侵,並親吻頸部,表妹當時驚醒將人推開說,「我是你妹妹,你怎麼可以對我這樣!」
男子竟還抱住表妹說,「我還沒出來。」 表妹嚇得說,「走開啦!」接著他還尾隨到客廳拉著對方的手,直到被制止才作罷,表妹事後向小港分局報警提告。高雄地院審理時,男子完全否認意圖性侵,甚至還反控表妹是誣告,說表妹因為酒駕要他幫忙出罰金,他拒絕,表妹才因此報復。
但是法官發現,男子表妹雖有涉及酒駕,但是判決結果根本還沒有出來,加上表妹頸部留有男子的唾液DNA反應,表妹也指證歷歷,因此認定他趁機性交未遂,判刑1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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