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半夜想出門,不料卻被姨丈要求幫忙打手槍。(圖/翻攝pakutaso網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6歲少女因為雙親離異,暫住阿姨家,不料去年8月她詢問姨丈可否半夜出門時,對方竟要少女幫他「弄一弄」(打手槍)。當下少女為了跟朋友出去,只好忍辱照做,直到同學聽聞後覺得太誇張,打給少女母親揭發此事,姨丈淫行才徹底曝光。
還在就讀高職的16歲少女,自從父母離婚後,由父親一手照顧,但因父親工作常不在家,所以2016年6月起開始寄住位在板橋在阿姨家,交由阿姨、姨丈照料。
同年8月,少女跟朋友相約凌晨碰面,但因阿姨規定門禁時間是晚上9點,若要再外出須由姨丈陪同,否則沒收手機。為此,少女只好趁著阿姨熟睡再偷偷出門,不料卻碰上在客廳看電視的姨丈,被當場逮個正著。
少女央求姨丈偷偷放她出門,但姨丈提出交換條件,要少女幫他「弄一弄」,只要打出來,不僅會放她出去,以後也不會再煩她。少女內心雖百般不願意,但為了出門,只好背對坐下用右手幫忙手淫,直到姨丈射精才趕忙洗手出門。
事後,少女對姨丈非常反感,豈料對方竟食髓知味,不時要求少女幫他手淫、做愛,讓她一度難以忍受,想過向家人坦承,可是一想到說出口會讓阿姨、外婆傷心,最後還是決定隱忍不說。
▲新北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同年9月,少女同學看不下去,直接打給少女母親揭發,嚇得母親趕忙連絡前夫一同上門質問,豈料姨丈竟理直氣壯地承認:「就打手槍啊!」還稱自己很愛少女,用這種方式只是不想讓少女這麼晚出門,讓少女雙親氣得告上法院。
新北地院審理時,姨丈否認有叫少女幫忙自慰,還質疑「背對打手槍」根本不符合人體工學,指控少女不滿管教才說謊栽贓。但合議庭不採信這番說詞,9日依權勢對少女猥褻罪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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