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黃克翔攝,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內蒙古一名搶劫犯孫姓男子瞞過獄警成功逃獄,還在外面與一名張姓女子交往,假裝「大方」接納對方的女兒,卻是為了方便伸魔爪;他趁著女友不在家時性侵當時只有12歲的女童,一性侵就是4年,途中他被警察抓回蹲2年牢獄,出獄後仍繼續性侵,還讓繼女懷上自己的孩子。
孫姓男子1990年犯下搶劫罪被逮捕入獄,1993年他逃獄後爽玩樂14年,在2007年認識一名帶著孩子的張姓女子,他還以丈夫自居,接母女回到他在遼寧的住屋處,過著相當幸福的日子;他2008年忍不住性慾,趁繼女單獨在家時性侵,直到2012年越獄事情被揭發再度被捕,才成通阻止他的魔爪。
孫姓男子2014年出獄後,馬上衝回家中連續性侵繼女2年,還害逼懷上自己孩子的繼女去墮胎,事情才曝了光,他被法院以強姦罪提起公訴。
遼寧省旅順口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孫姓男子明知被害人2008年時未滿14歲還性侵,侵犯了被害者的身心健康,「孫姓男子與未成年被害人有共同家庭生活關係,長期利用優勢地位,營照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範而與自己發生性關係行為,應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由於孫姓男子出獄不到1個月的時間,就犯下被會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性侵罪,再加上性侵次數眾多,又造成未成年被害人懷孕,屬於情節重大者,最終被法院判決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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