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勞基法消極抵抗 林淑芬、鍾孔炤等綠委投不下贊成票

2018年01月10日 11:09

▲▼1.10立法院臨時會,勞基法徹夜審議,勞基法修法三讀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三讀後高喊案全彈性勞資雙贏。(圖/記者季相儒攝)

民進黨團三讀後高喊勞資雙贏。(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備受關注的《勞動基準法》10日上午三讀通過,但在法案表決過程中,有數名立委棄權、缺席不投,似乎是消極地向黨團修法表示抗議。除了一直力抗修法的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外,綠委鍾孔炤、劉建國等人在加班費改「核實計算」、輪班間隔可縮短等條文上,也都棄權不投贊成票。

《勞基法》三讀通過,民進黨團挨批背叛勞工,但黨團幹部仍強調,這項修法是為了勞工而修,增加彈性,對於勞方、資方而言是雙贏,不過從這次修法的表決中,可看出有數位立委似乎並不同意黨團的修法立場。

在第24條加班費核實計算的表決中,將原本做1給4、做5給8的休息日加班費改成「做多少算多少」,與之前修法時的「以價制量」立場不符,林淑芬也多次表達反對,因此在投票時,她直接棄權不投,但包含劉建國、鍾孔炤及無黨籍立委趙正宇也都棄權。

在放寬加班時數上限的第32條,則是林淑芬、鍾孔炤、江永昌、管碧玲及趙正宇等人棄權,劉建國則未缺席未投。輪班間隔有條件縮短的34條,包含鍾孔炤、劉建國、葉宜津、江永昌、林淑芬等5人,都直接選擇棄權。據了解,民進黨立委姚文智在32條、34條表決時,也選擇缺席不投。

此外,在加班「1比1」換補休的條文上,趙正宇、鍾孔炤、劉建國、林淑芬都沒對民進黨團版投下贊成票。

另外,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在臉書向大眾道歉,「第34條黨版,用我的版本,我只能爭取到這樣,很抱歉」。她表示,這個版本,是著力於種種社會壓力之下,爭取到的多重把關。用法律文字明確約束:只有特殊行業、特殊情況,且在政府重重把關下,才能有輪班間隔的例外。衛福部長並且明確表示,除了重大災害,不會同意醫護人員適用例外8小時。

她透露,在爭取過程,「我違背黨意,兩度受到處罰。但是,我很抱歉,我只能爭取到這樣。」管碧玲也說,這個修法,讓大多數的輪班制勞工朋友,立刻受到輪班間隔為11小時的保障。只是,還是會有輪班制的勞工朋友,在例外情況出現時依然很辛苦。「這個部分,我很感抱歉」。

江永昌也說,他多次表達對行政院版五面向修法的疑慮,很遺憾到最後並未有太多變動。「我們應該珍惜前年12月勞基法修法過後的成果,不理解為何要走回頭路。」

他認為,每七天之中,勞工最少休息一天作為例假,這是最基本的勞動人權;至於輪班間隔原則11小時,到底是哪些行業無法做到?若現下無法轉型的行業,是否也應明定何時開始實施?而目前各行業別的單月加班工時都用不到46小時,若要提高到54小時,應該先證明前幾個月有給付足額加班費,三個月共用138小時,也應訂明是連續三個月,以免有連續四個月加班54小時的過勞。

江永昌強調,台灣中小企業的困境,應該是透過產業升級及轉型來解決,並改善勞工低薪,而不是透過修改《勞基法》增加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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