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毆打女友,還拿割斷女友長髮。(圖/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出獄後懷疑黃姓女友和友人搞曖昧,竟狂毆女友,將女友衣服撕破脫光,還割斷長髮再燒毀!黃女一度控告男友傷害等罪,但最後心軟撤告,不過,妨害自由罪是公訴罪,許男被士林地檢署起訴。
許男因懷疑黃姓女友和柯姓友人有不正常關係,兩人在住處發生激烈爭吵,過程中,許男失控暴打女友,還撕破、脫光女友衣物,再拿美工刀割斷女友長髮再燒毀,接著他還打電話叫柯男到住處,再拿鐵掃把毆打黃姓女友。
黃女送醫診斷後,發現頭部、臉部等部位都有多處擦挫傷,一度對許男提出傷害告訴,但最後又撤回,因此許男涉犯傷害罪部分獲不起訴處分。但許男涉犯妨害自由罪部分,屬於公訴罪,仍被起訴。
依據刑法第26章妨害自由罪,包含使人為奴隸或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者、強迫他人猥褻、性交、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恐嚇安全、無故入侵他人入宅、不依法令搜索等。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