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林姓人夫受不了妻子老是和母親因相處問題而發生爭執,還曾在晚上入睡後拿螺絲起子在眼睛上晃動,嚇得他不敢繼續同住在一個家裡,這才決定訴請離婚。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林男指控妻子虐待卻又提不出證據,夫妻之間難免會有衝突,不應該以生活瑣事爭吵或價值觀不同就放棄維持婚姻,因此判男方敗訴。
▲林妻指稱,婆婆嫌棄她煮的飯很鹹,但並沒有因此就拒絕下廚。(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林男主張,他與妻子在2007年6月27日結婚,婚後育有兩名兒子,沒想到妻子被母親嫌過一次煮飯太鹹後就不再下廚,只帶孩子們吃外食,大兒子滿周歲就自己在外面租屋,每天都在外待到晚上10點過後才回家,甚至指控母親趁著剪頭髮時傷害兒子,就連上幼稚園也不准其他家人接送。
更讓林男崩潰的是,妻子2012年11月某天晚上竟然趁他入睡後,拿著一把螺絲起子在他眼睛上方晃來晃去,他發現不對勁趕緊睜開眼睛,這才逃過一劫,為了讓妻子冷靜下來,他建議對方暫時先搬回娘家住,「我擔心她精神沒有寄託,也同意讓孩子一起走,結果有一次我打電話問她要不要回來,她就突然歇斯底里地大哭大叫,不理會兒子就在旁邊,電話丟著就衝進廁所大哭,嚇得我之後再也不敢跟她提回家的事。」
▲法官認為,夫妻來自不同家庭,價值觀念本來就會有差異,既然決定結婚就不該輕易放棄這段婚姻。(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不過,林妻反駁自己並沒有因為婆婆嫌飯菜太鹹就不煮,會在外面租房子也是顧慮到婆婆會在老公不在家時用身體撞門,她擔心孩子受影響才會跑出去,被發現之後3天內就退租了,而且她曾親眼目睹婆婆拿剪刀嚇大兒子,半夜甚至會無緣無故跑來叫孩子起床,後來回娘家居住仍經常做惡夢,「我和他(林男)最後一次見面是大兒子的畢業典禮,那時候我們還一起去慶祝結婚周年,結果回到家他就用LINE說要離婚,我覺得奇怪就拿行車紀錄器來看,沒想到竟然看到有陌生女子叫他老公。」
林妻懷疑丈夫動機不單純,因此拒絕離婚。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林男雖然指控妻子企圖用螺絲起子戳眼,但一直提不出證據,加上婆媳問題是溝通不良所致,就該案件看來,難以認定女方構成虐待;且夫妻雙方來自不同家庭,觀念本來就不會完全一樣,既然選擇結婚就不該因為生活瑣事、價值差異就輕易放棄,因此裁定男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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