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修文修正草案,確定鬆綁七休一、例假允許在7天之中挪移,勞工最長恐連續上12天班;同時,經工會或勞資同意,輪班換班間隔可縮短成8小時,修正之條文今年3月1日起施行。對此,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則怒批,修惡版本傷害勞工,不僅造成勞工過勞,更宣告「週休二日」「縮短工時」破功,民進黨、蔡政府要全權負責。
經歷18小時「不斷電」表決,立法院臨時會最終在10日上午8時許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修正32條之1的「加班換補休」部分,也通過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版本,規範勞工延長工時或休息日加班可換補休,但依勞工工時計算補休時數(1:1),且補休期限由勞資協商,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休,依延長工時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
不過,此條文源自蔣萬安提出之版本,強調勞工加班應給加班費,經勞工同意才可換補休時數,另外,補休時數應比照平日、休息日加班加乘費率,例如平常日加班1小時換補休1.34小時,且年度終了或契約終結時,休不完的補休時數應換回加班費發給勞工;但此版本卻不敵民進黨人數優勢,遭到否決。
對此,蔣萬安強調,一直以來勞工加班後加班費被迫換補休,累積許多補休時數後,雇主再以各種藉口讓勞工休不完,造成雇主不給付加班費的漏洞,因此「加班換補休」法制化一直是勞工朋友爭取多年的修法,而自己也早在立法院上個會期就有提案,防堵這個對勞工極為不利的漏洞,提案內容也獲勞工團體與學者專家們支持。
▼蔣萬安在臉書PO出版本對照圖。(圖/翻攝自蔣萬安臉書)
蔣萬安進一步說,《勞基法》修法協商時,民進黨與勞動部卻不採納自己的提案版本,更突然丟出將實質造成「為資方規避給付加班費」的修法版本,不但勞工拿不到加班費、補休也將遙遙無期。
他接著說,從協商開始到逐條發言,多次警告民進黨團絕不可讓如此修惡條文通過,「蔣版」才是勞工長期爭取的權益,否則「勞工朋友會恨死你們!」沒想到民進黨仍維持這次修法一貫的冷血態度,不論在協商或審查,都狡辯「加班時數1:1換補休時數」是方便資方計算,最後強行表決通過民進黨版第32條之1條文。
「民進黨敢通過這樣傷害勞工的版本,就要敢做敢當」蔣萬安直言,修惡版本傷害勞工,不僅造成勞工過勞,更宣告「週休二日」「縮短工時」破功,「民進黨跟蔡政府要全權負責!現在用任何抹黑造謠想轉移焦點都無法掩飾民進黨踐踏勞工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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