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控告丈夫外遇,因為LINE這個功能被判敗訴。(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陳姓男子和小三生有一名小孩;陳妻意外從先生LINE帳號發現小三母子照後,一直等到該名孩子4歲時才提告。一審依妨害家庭罪將陳、小三各判3月徒刑,皆得易科罰金9萬;但近日高院認為,陳男之前曾換過手機,因此LINE設定也會隨著新手機開通,自動刪除舊手機中的資料,認為陳妻提告逾期,駁回原審判決,改判公訴不受理確定。
據《蘋果日報》報導,陳妻指控,老公與小三從2009年就開始交往,女方在2011年生下一名男嬰,原本並不知情,直到2015年5月要到澳洲陪兒子,出發前用丈夫汰換掉的舊手機插入澳洲當地電信門號SIM卡,結果在其LINE帳號中,除了發現先生和小三的的曖昧對話,還發現老公和小三一家的合照,第一時間先翻拍起來,等到2016年3月返國後決定提告。
對於老婆指控,陳男否認外遇,還稱妻子的提告逾期,且換新手機開通LINE後,原有舊手機中的記錄就會自動刪除,因此認為老婆根本不會看見任何舊機LINE帳號中的資料;一審依妨害家庭罪將她、小三各3月徒刑,皆得易科罰金各9萬元。陳男不服上訴。
高院法官認為,一審勘驗不足以認定陳男有外遇行為,根據LINE官網說明,當換手機並重新登入帳號後,原手機的帳號就會自動刪除,且陳男在2015年4月汰換過手機後,原手機的LINE帳號已經不存在了,代表陳妻此時就已經知道老公外遇,並非供詞說的2015年5月;此外,如果按照陳妻指出姦情在2015年8、9月間發生,以2015年8月1日為姦情起點,已經超過提告期限,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公訴不受理,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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