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研究報告顥示,台灣平均4.8天就有1人過勞。(圖/記者李毓康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勞基法》修法日前通過,遭外界批勞權大退,怕台灣變成為「過勞之島」。台大日前發布「勞工健康風險評估報告」顯示,台灣勞工整年的工時長達2134.8小時,在全球排名第三,而且平均4.8天就有1人過勞,但實際情況更可以能是「每天都有人過勞」。
根據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長陳保中及其團隊所做的「勞工健康風險評估報告」指出,台灣自2012年起至2016年止,每年因為罹患「職業相關腦心血管疾病」而領取勞保傷病、失能、死亡給付的人次分別是92、68、67、83和68人。換言之,平均每4.8天就有一位勞工領取過勞給付。
不過,去年監察院對勞動部職安署提出糾正,勞工保險對「職業相關腦心血管疾病」認定標準過於嚴苛,不少勞工受到雇主威脅而不敢尋求職業病的認定和補償,目前國過勞的數據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實際過勞情況恐怕更加嚴重。
報告同時指出,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曾於2015年統計發現,台灣勞工全年工時平均為2134.8小時,高於平均1766小時,甚至比韓國的2113小時也要高。但是,2015年每百萬位投保勞工,台灣8人過勞,但韓國卻有35人。報告中推測,這顯示了若計入未通報的「過勞黑數」,實際過勞的個案可能是4倍以上,據此推估,台灣實際上可能是「每天有1名勞工過勞」的慘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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