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睡覺時,差點被媽媽的同居男友性侵,圖非當事人。(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林姓跆拳道教練見同居女友外出,打算性侵對方15歲的女兒小美(化名);途中見對方突然醒來,才停下動作離開。士林地院依加重乘機性交未遂罪判林男3年6月徒刑。
據《蘋果日報》報導,小美指控,她2017年5月5日凌晨熟睡時,突然感覺被人從後方熊抱,驚醒才發現是媽媽的林姓男友;因林男是跆拳道黑帶教練,她擔心直接反抗會遭對方使用暴力就範,便繼續裝睡。途中,林男把衣褲脫掉,開始舔、摸小美的胸部,2度嘗試打算性侵小美沒有得逞,見小美裹著棉被轉身後,直接掀開棉被打算再次硬上。
▲小美害怕被林男攻擊,決定先裝睡,圖非當事人。(圖/記者黃克翔攝)
此時,小美假裝醒來說,「你怎麽在我床邊,怎麼沒穿衣服?」讓林男尷尬地離開。事後,小美才跟老師告知差點被林性侵以及猥褻的經過。老師也通報小美的親生父親,帶著她報警,員警也並在小美的胸部採集到林男的DNA。
林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但在偵訊後突然認罪表示,他一時忍不了性慾,有主動舔、摸小美的胸部,以及用下體磨蹭對方的私處,但正要嘿咻時,卻考慮後續而「主動停下」,因此是主動停止侵害,要求減刑。
▲小美裝作突然醒來,嚇得林男直接離開,圖非當事人。(圖/台北市警局婦幼隊提供)
法官指出,林男認為小美熟睡才有機可趁,且停止犯行是因為對方醒來,非他主動,因此不符合減刑要件;且林真不敢性侵小美,不會掀開對方被子3次,可見其當初性慾強烈,因此不採信林的辯詞。
法官表示,沒有前科的林男犯後態度良好,積極想獲得小美的原諒,但其犯行對她已造成心靈上男以抹滅的傷害,且小美的父親堅決拒絕接受和解及道歉,因次依加重乘機猥褻罪判林男3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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