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45歲的吳姓人夫瞞著妻子和林姓女同事偷情,兩人互相傾吐婚姻關係不佳,說著說著就滾上床,還互傳「跟你做很爽」、「沒跟你一起我會死」等鹹濕訊息,最後分別被依相姦罪判處5個月及4個月有期徒刑。
▲吳男挨告後改口稱,林女只有幫他口交,沒有上床嘿咻。(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吳妻指稱,她在LINE訊息中發現丈夫和林女有曖昧,於是主動詢問,丈夫也承認發生過兩次性關係,「他說他們是同事,因為對方大吐婚姻關係不佳的苦水,他才傻傻跟她上床,而這裡的上床是指兩人性器結合,不僅僅只是口交的意思。」
林女的丈夫也拿出通話紀錄證稱,妻子外遇的事情曝光之後,他曾打電話向吳男討真相,「有還沒有,我只是要求真相而已,我一次又一次給你機會。」對方就回答,「好啦、好啦,在這裡沒有。」他又接著追問,「在外面有嗎?在汽車旅館裡有發生嗎?」對方說,「在新光有,汽車旅館,在我們那邊,不好意思啦。」
▲林女指證兩人至少做過5次。
最後吳男和林女雙雙挨告妨害家庭並起訴,吳男堅稱,他2016年3月到5月間並沒有前往香○兒汽車旅館,同年7月也沒有到過台中○星汽車旅館,怎麼可能發生性行為;林女則坦言,兩人從2016年1月到9月一共發生過5次性行為。
法官調閱吳、林兩人的對話,發現他們曾互傳「跟你做愛很爽,再來沒跟你做我會死,很想你也很愛你,要怎麼辦才好?」、「很可憐的男人」、「人生啊人生」等曖昧對話,顯然足以認定兩人有超越正常男女交往的範圍,加上他們皆坦承至少做過兩次,因此依相姦罪分別判處吳男5個月、林女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及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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