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外觀。(圖/記者張一中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淡水一處2008年間落成的社區,其中一棟大樓誤將冷氣排水管接至汙水氣管,導致5戶住戶家中瀰漫穢物沼氣臭味,直到8年後建商才修正改善。士林地院審理後,判建商應判陪精神損害、冷氣賠償等費用共113萬多元。
判決指出,該大樓建造時就誤將地下室汙水氣管錯接至冷氣排水管,導致汙水池的沼氣長年經過冷氣管散溢至住家,但氣味時有時無,也無從清查來源。住戶指控,他們向建商反應,卻只得到「灌水進冷氣排水管、多多清理管路」回應,並沒有積極處理。
直到2016年4月間,社區管委會將汙水管鼓風機改為24小時連續運轉,屋內冷氣管線便持續冒出濃烈的沼氣惡臭。經社區總幹事和機電消防保養廠商追查,發現氣味來自地下三樓的汙水機房,便立刻要求建商改善,但建商仍遲遲不處理,直到同年5月社區管委會向消保會陳情後,建商才派人前來修正管路。
住戶認為自己和家人長期吸入化糞池沼氣和細菌,長期影響居家生活和身體健康,其中一名張姓女子甚至還住院接受手術治療,且家中冷氣機也受損,因此主張建商應賠償5戶住戶醫療費用、工作損害、看護費用和冷氣清潔費等一共14萬5000多元。
除了財產損失外,住戶們還主張自己和家人長期承受穢氣薰天之痛苦,對居家生活頗有影響,經常引發呼吸道過敏、感染疾病,在身心和精神方面皆十分痛苦,因此另外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每人30萬元,一共索賠164萬5155元。
建商則反駁說,過去從來沒有接獲冷氣管瀰漫異味的通知,並不是故意不處理,而且在鼓風機改為24小時運轉前,並沒有天天出現異味和細菌漂浮,住戶出示的醫療就診紀錄不能證明和此事有因果關係,因此主張不需負擔賠償責任。
法官審理後認為,建商錯接管線是事實,就得負起賠償責任,不過住戶無法舉證其醫療支出和與散溢的汙水沼氣有因果關係,因此判決建商僅須賠償和這起案件有直接關係的冷氣清潔費、部分精神損害費用等總共113萬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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