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向賣假郵票的情侶求償千萬,最後僅獲賠55萬餘元。此為示意圖。(圖/記者賴文萱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情侶檔謝國震、聶思婷以面額85折兜售郵票,被害人付出百萬元買下假郵票,送驗後才戳破兩人的把戲。兩人分別遭判刑確定,中華郵政公司針對兩人偽造的郵票票面額,起訴求償1千2百餘萬元。一審判決賠償18萬餘元,上訴二審後,高院改判決兩人僅需賠償55萬5千元確定。
判決指出,兩人從2013年起,就委託大陸天津地區的工廠,印製正版之山菸草、天牛(第4輯)、光果龍葵、神秘果等等郵票大全張(含100枚郵票),而後透過廣告,找上打算購買郵票的兩名被害人,以面額85折兜售郵票。被害人先購買小數目郵票後,之後再購買大額郵票。其中潘姓被害人第4次購買面額65萬元的郵票,當面交付52萬餘元現金給聶女,聶女神情緊張、未清點即離開,被害人遂起疑將郵票送驗。
警方發現這批郵票製作精細,連郵局都無法確認真偽,轉送承印郵票的中央印製廠,才發現大全張的流水號錯誤、郵票色澤較淡且字體模糊,確認是假郵票。警方發動搜索行動,到兩人位在新北市新莊區的住處搜索,查扣7千餘張大全張偽造郵票,以及近千萬的賓士SL63 AMG雙門跑車。由於兩人均無工作,但卻以千萬跑車代步,警檢單位懷疑兩人販售假郵票許久,提起公訴。
刑事部分,兩人最後分別遭判刑10月與5月定讞。民事部分,中華郵政公司根據警方查扣的偽造郵票票面額,起訴請求兩人連帶賠償1千2百餘萬元。由於兩人已經賠償兩名被害人98萬元,因此兩人抗辯僅願意賠償票面餘額18萬5千元。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僅有販售的部分確實侵害中華郵政公司的權利,成立侵權行為,必須賠償。至於未販售的部分並未侵權,這部分沒有判准,因此一審僅判准18萬5千元。
中華郵政公司上訴二審,高院審理時,中華郵政改依照一審判決,變更聲明為請求兩人依照《公平交易法》、《著作權法》等規定,連帶賠償侵權的3倍金額,共計55萬5千元;而兩人仍主張僅賠一審的金額。高院最後採信中華郵政的主張,改判決兩人必須賠償55萬5千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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