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勞軍款處置失當成為未受監督的小金庫!監察院1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三軍聯訓基地指揮部運用屏東縣車城鄉福安宮等勞軍款,未依相關規定辦理,衍生相關主管遭起訴;且海軍陸戰隊指揮部調查該基地指揮部103年收受福安宮端節勞軍款支用不當時,亦未能查覺有不實單據佐證支出,而有查證偏離事實之情事,未善盡督導之責,均核有失當,因此通過監委糾正海軍陸戰隊指揮部之提案。
監委包宗和、王美玉、仉桂美18日通過糾正海軍陸戰隊指揮部之提案。調查發現,三軍聯訓基地指揮部接受福安宮等致贈之勞軍款,未透過軍人之友社或各縣、市軍人服務站協調辦理,有違國軍各級部隊接待勞軍(慰問)團體規定,且未提供致贈人具有效力之收據,也未依規定填具蓋用印信申請書依序陳核,即於所開立之領據蓋用印信,未能踐行正當程序,核有違失。
糾正案文也指出,三軍聯訓基地指揮部接受福安宮等致贈勞軍款,為政戰部門自行設帳列管,未由主計部門納帳管理,動支也未編列收支計畫,支出用途亦未以運用於改善全體官兵之生活福利為原則,且有挪移墊用之情事,有違國防部暨所屬各級機關、部隊加菜金處理作業規定、國軍勞軍款處理作業規定及國軍各級單位現金會計作業規定,違失之情,至臻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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