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台北燈節遊行。(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燈節舉辦在即,但日前因北市府與得標廠商槮凌公司遲遲未簽約,引發軒然大波。18日更被媒體爆料,市府與廠商遲遲未簽訂合約的主因,就是副市長陳景峻要求燈節必須加入與民進黨關係良好的「紙風車」劇團,並更改主燈位置,甚至還要求簽「不得有異議」同意書。對此,北市府連續發出兩篇聲明,強調報導內容完全不實,陳景峻更表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因「槮凌公司」為蘇打綠團長阿福合夥投資,此次投標台北燈節標案,引發各界關注。陳景峻副市長辦公室18日下午發布聲明,表示報導已嚴重傷害他的名譽,也嚴重干擾北市府籌辦燈會之作業。陳景峻態度強硬表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籲請儘速主動公開消息來源,並查明事實予以澄清。
就在陳景峻發布聲明不久後,觀傳局長陳思宇也透過新聞稿駁斥該報導與事實不符,燈節各項準備工作早已展開,且皆在合法合理程序內進行,雖然近期出現許多不實傳言及報導,但都不應以政治問題牽涉進大型活動甚至是藝文團體。今後對於諸多臆測性報導,將委任律師展開法律行動,以正視聽。
▲自2016福祿猴到2017小奇雞,柯文哲任內燈節活動都風波不斷。(圖/記者陳家祥攝)
有關要求簽署「不得有異議」同意書部分,觀傳局指出,都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市府基於讓活動能夠順利進行,以確保雙方權利義務責任為最大原則。至於報導提及小提燈製作一事,因日前有民眾提案i-Voting應重新思考小提燈發放的必要,因此依契約規定與得標廠商變更,並減量製作。此外,廠商原本提案的主題燈區,位置原就落於北門一帶。
對於媒體隱射偏袒紙風車甚至要幫其量身打造標案,觀傳局官員指出,標案的執行內容、合作廠商等,都是槮凌公司所提出,也就是說,一開始提案就載明表演團體有紙風車,絕對沒有市府指定廠商一事。
另外,由於接連被負面傳聞指涉,紙風車劇團在18日下午透過聲明稿澄清,劇團完全沒有涉入有關台北燈節標案的紛爭,也並未與槮凌公司或北市府有契約關係,只是以藝術專業與執行2017年台北燈節遊行之經驗,提供得標廠商建議。紙風車劇團也強調,將不在參與台北燈節標案。
觀傳局表示,今年台北燈節總預算4050萬,其中480萬預算的小提燈、約1000萬預算的遊行,北市決定另拆標案發包,槮凌公司將用約2570萬左右的預算進行燈區規劃、活動、場地、交通維護。目前提燈已經上標,正等待廠商投標中;遊行則是正在擬定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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