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四處說老闆性侵她,涉犯妨害名譽罪嫌(示意圖/達志影像/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女業務員指控被公司70多歲的林姓負責人帶到別墅擲筊,說自己是他前世妻子,必須發生性關係才能消災解厄,她信以為真,事後控告對方利用詐術性交,但檢察官認為沒事證可以證明犯行,因此不起訴,女業務員提出上訴後又遭駁回,於是四處說遭到對方強暴,結果反挨告妨害名譽罪遭起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女業務員指控,老闆在陽明山的別墅時表示,如果不和他發生性關係,3個月會生病、6個月會生大病,且會很快死掉,以為自己真是他前世妻子,就和老闆發生了性關係。不過,林姓老闆到案時表示,有與OL發生過性關係,但沒有違背對方的意願,也沒說2人是前世夫妻,第一次發生性行為時,是對方主動還要他快一點,不要被人發現。
女業務員控告老闆利用詐術性交一事,檢察官調查發現女子事後曾多次傳LINE給老闆,認為沒事證可以證明老闆有違背OL的意願,因此不起訴,而女子不服向高檢署提起再議仍遭到駁回。
由於女業務員認為受了委曲,開始告知他人遭性侵,甚至跑到老闆家大吵大鬧,因此挨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當初的性侵案檢方已做出不起訴確定,女子卻仍四處說遭性侵,已涉犯妨害名譽罪嫌,因此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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