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男離婚後逼前妻付扶養費 遭拒竟恐嚇:直接撞上去!

家庭、暴力、打架、吵架、巴掌、耳光、虐待(圖/CFP)

▲暴力男離婚仍對前妻施暴。(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一名紀姓男子離婚後負責扶養女兒,但因為撫養費及遷戶籍問題和前妻發生爭執,他竟然失去理智,傳訊息恐嚇對方「要直接撞上去」、「看我敢不敢」,不僅強拉人去遷戶口,還持鋁棒毆打,後因違反保護令被判刑4月及拘役50日。

據判決書,27歲紀男與蔡女曾是夫妻關係,並育有一女,但因為他有暴力傾向,婚姻走入終點,105年底離婚後,負責扶養女兒,而蔡女後來也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裁定他不得對蔡女施行家庭暴力及騷擾行為,為期2年。

時間到了隔年8月,紀男找上蔡女,要求簽下同意書,同意負擔女兒之生活費,但因為離婚協議上並沒有提及此項目,遭到拒絕,他竟氣到狂傳恐嚇訊息「要直接撞上去」、「看我敢不敢」、「反正攤子怎樣我不管」、「自己要躲好」,表明有意對蔡女任職的攤位做出不利的事情,後來又到對方住處把人強拉去遷戶口,之後又拿出鋁棒揮打,造成其手腳多處腫脹、發紅。

由於紀男違反保護令,鬧上法庭,法官也認為他未理性處理婚姻所生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行使與負擔,及遷戶籍等瑣事,學歷僅國中畢業,缺乏守法觀念,又2次違反保護令行為,因此判處4月及拘役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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