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帶著女學生到摩鐵發生性關係11次。(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37歲黃姓男老師利用教學和課輔的機會,追求未滿16歲的女學生小美(化名),進而交往後共發生11次性關係。桃園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
據《聯合報》報導,黃男利用師生的關係,追求女學生小美,交往後除了撫摸對方、要求口愛之外,還帶著對方開房間11次。
▲小美嘿咻完擔心懷孕,私訊同學詢問。(示意圖/pakutaso.com)
「我會不會懷孕啊」小美因跟黃男不戴套發生性行為,非常擔心,私下傳訊息給同學詢問。同學得知後,立即告訴其他老師,才讓案情曝光。
法官表示,兩人雖然是合意性交,但考量雙方是師生關係,小美又未滿16歲,便依妨害性自主罪判罪判黃男2年徒刑,緩刑5年、支付公庫18萬元以及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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