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才剛搬走小三就住進來 人妻破門果真看到2人裸睡在床

腳趾頭,腳底板,睡覺,睡眠,腳(圖/達志/示意圖)

▲人妻入門抓姦,當場目擊丈夫裸睡小三。(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一名人妻因為丈夫外遇、家暴而分居,但事後竟得知對方很快就把小三接回家住,氣得她在清晨帶著2個弟弟前去抓姦,並有警方陪同,果真抓到2人半裸在床,因此大舉搜證,事後雖然挨告妨害秘密及入侵住宅,但檢方認為人妻確實有理由認為丈夫在通姦,也非一般陌生人的闖入民宅,因此獲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林妻因為得知小三在她離開丈夫住處後,竟光明正大住進去,氣得在去年10月某日清晨2點,帶著2個弟弟前去抓姦,拿鑰匙開門後,發現先生與小三躺在床上睡覺,氣得強扯棉被用手機拍下2人裸露的身體,甚至翻看2人臥房內及書房抽屜內的個人物品,雖然當場被林男斥責、要求離開,但仍繼續蒐證,因此挨告侵入住宅及妨害秘密罪。

對此,林妻反駁,稱當時是因為發現小三的車停在夫家住處門口附近,也有請警察到場,入門後也真的看到2人半裸在床,因為過去丈夫曾為了小三毆打她,才會帶著家人一起去,而且自己的戶籍也還沒遷出,不能算是侵入住宅。

檢方調查後認為,林男確實因為用木製品砸傷妻子被判刑5個月,目前上訴中,因此林妻找來家人陪同合乎情理,又想抓姦在床,本來就不容易搜證,先按電鈴的場場幾乎無法蒐證,而林妻雖已未居住該處,但仍為她的戶籍地,是2人的婚姻期間共同住居所,與完全陌生人闖進屋內之危害程度不同,也有相當的理由懷疑丈夫通姦,並通知警方到場,因此認定3人侵入住宅及妨害秘密罪嫌皆不成立,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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