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51歲的馮姓女子在知名網路論壇PO出個人按摩工作室的廣告,同時張貼好幾張裸露胸部的辣照,還強調「100%本人,基礎價1500高CP」,日前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
▲馮女在網路上PO出暗示可以性交易的廣告,結果反而被警員「查水表」。(示意圖/警方提供,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馮女2017年8月間在知名論壇的「按摩/指油壓/理容版」刊登一則廣告,內容為「新開幕-麗麗-個人工作室-100%本人-基礎價1500高CP」,同時附上LINE的ID zbhXXX,還註明只要加LINE就可以洽詢多項服務,並搭配多張身材火辣的女性露胸照,但照片中的女性幾乎都只露出脖子以下的身體部分。
中和警分局警員在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馮女的PO文,認為內容足以引誘兒童或少年買春,因此喬裝成客人用LINE聯絡,並相約在同年同月21日晚間9點半進行性交易,一碰面就立即表明身分,當場逮個正著。
▲論壇PO文所附的照片大多都是身材火辣的年輕女子。(圖/翻攝自事發論壇網頁)
馮女坦承刊登文章及照片,訊後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接著又被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馮女的PO文帶有性暗示,確實足以影響兒童及少年的身心健康發展,但考量到她沒有前科且犯後態度配合,因此判刑2個月有期徒刑,作為教訓。
至於PO文中的照片是否真的為馮女本人,如今論壇上的原文似乎已經刪除。而實際上點開該論壇的按摩/指油壓/理容版,幾乎每一篇PO文都是年輕女子的清涼辣照,大部分還特別強調是本人,甚至打出「不是本人不用錢」的口號,真相大概也只有當事人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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