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當3人用?清潔隊員訴苦遭記過兩次 法官霸氣幫打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黃姓清潔隊員2年多前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到,「雖然沒有1人被當成3人在用,但這邊比較硬(工作吃緊),都怒不敢言。」沒想到就因為這句話而被認定無故製造事端,不但記過還扣除獎金6000元。高等法院日前認為環保局只憑一次受訪理由就懲處兩次,顯然不合理,日前裁定懲處無效。

垃圾車,倒垃圾,垃圾清運,春節垃圾收運,環保局(圖/記者季相儒攝)

▲黃男受訪點出清潔隊人力不足的問題,事後卻遭環保局興師問罪。(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這起事件要從2015年說起,當時三重區吳姓清潔員因為直接將廚餘丟進垃圾車,被電視台拍下並以獨家新聞播報,直指清潔隊員帶頭違規。新聞片段中,黃姓清潔隊員也有接受採訪,他提到,部分人員會這麼做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因為沒有這樣做的話,作業時間就會拉長,一拖長百姓就會反應說怎麼還沒來,接著里長就會來投訴了」、「沒有一個人被當成三個人在用,但這邊在做比較硬,都怒不敢言」。

然而,黃男這段話點出清潔隊人力不足的問題,同年12月就被環保局以「主導策劃媒體製播有損本局形象報導」,及無故製造事端、散播謠言、損害同仁名譽等理由記過兩次,並扣除6000元獎金。黃男不滿自己只是接受採訪就要受罰,於是前往法院訴請確認懲戒處分無效。

垃圾車,倒垃圾,垃圾清運,春節垃圾收運,環保局(圖/記者季相儒攝)

▲廚餘與一般垃圾要分開丟棄。

雖然一審法官裁定懲處無效,但環保局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法官認為,環保局沒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是黃男主導媒體報導的風向,且單從受訪的內容也看不出到底製造出哪些事端,反觀真正違反規定的吳男只記過一次,他卻要記兩次過,顯然違反比例原則。

法官強調,況且依據一事不二罰原則,黃男就說了那麼一次卻受到兩次處分,根本就不合理,因此裁定環保局敗訴,並須返還扣除的6000元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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