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虐死案旅長無罪定讞 洪慈庸:無奈但尊重

▲▼1.8立法院臨時會,政黨協商,洪慈庸。(圖/記者季相儒攝)

▲洪慈庸。(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台灣最高法院24日審理陸軍下士洪仲丘虐死案,其中陸軍542旅前少將旅長沈威志,二審、更審均獲判無罪,案經上訴今駁回,沈威志無罪確定,而陸軍269旅禁閉室管理戒護士陳毅勳的上訴也一併駁回,維持刑期4月,緩刑2年定讞;對此,洪仲丘的姊姊、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回應,「無奈,但尊重法院判決。」

2013年7月間,洪仲丘洪仲丘在7月6日退伍前3日死亡,由於他疑似遭欺凌、虐待,引發關注。案發後桃園地檢署介入調查,並對前陸軍542旅旅長沈威志等18名官士兵提起公訴,案經一審、二審、更審三度審理後,被告均陸續遭判刑確定。其中沈威志部分,一審被以刑法「公務員假借職上權力私行拘禁罪」,一審判刑6月,二審、更審均改判無罪。

對於沈更審無罪部分,洪家人公開表示不能理解,促請檢方提出上訴。而上訴第三審後,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對檢方起訴沈威志之各項證據詳盡調查後,只能說明沈威志有疏失,應屬於「過失犯」,與檢方起訴法條之「故意犯」不同;再加上本罪並無處罰過失犯,所以判決無罪,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因此駁回檢方上訴。

至於更審時,陸軍269旅禁閉室管理戒護士陳毅勳被以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4月,緩刑2年,也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判決詳述調查、取捨證據及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量刑之理由均足完備,因此一併駁回上訴,全案確定。洪仲丘案司法程序,檢方起訴部分均已落幕,洪案僅餘洪家人對檢方未起訴的前542旅人事參謀官石永源自訴案件,此部分二審判刑6月、緩刑2年。

面對判決結果,洪慈庸表示無奈,但將尊重法院判決,希望接下來相關單位追究主官的行政責任,不能放任有權無責的事情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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