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 衛福部常務次長可由非公務員出任

▲▼衛福部人事處處長張美玲。(圖/記者張暐珩攝)

▲衛福部人事處處長張美玲。(圖/政院直播畫面)

記者張暐珩/台北報導

為增加彈性取才機會,行政院會25日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現行衛福部常務次長為簡任第十四職等,是由公務人員升任,未來必要時也可由醫事人員出任,由擔任過師(一)級職務6年以上的醫事人員出任,包括醫師、護理師、藥師等。

衛福部表示,該部為全國衛生及福利業務主管機關,為維持醫事人員與公務人員陞遷衡平性,並使組織職掌臻於明確,以增加機關多元取才彈性,利於高階衛政人才羅致培育及業務推動,因此擬具「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 2條、第 3條、第 8條修正草案。

衛福部人事處長張美玲說明,衛福部常務次長業務是監督醫療單位跟醫事業務,原本規定只能由公務人員升任,草案調整公務人員與醫事人員皆可出任,以擴大常務次長遴才對象。未來完成修法後,衛福部的醫事業務司長、所屬三級機關醫事業務首長及地方衛生機關首長等,皆可成為衛福部常務次長遴才對象。

另外, 為使組織職掌臻於明確,修正衛福部掌理事項「傳統調理」為「民俗調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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