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在除夕夜,趁全家族聚餐時縱火,造成6死10傷。(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52歲翁仁賢不滿父母偏心,2016年除夕趁著圍爐時潑汽油縱火導致6死5傷的悲劇,一審被判處死刑,上訴到高院後,25日進行辯論程序。辯護律師請求改判無期徒刑,稱讓被告「生不如死」,甚至還表示,翁男「滿可愛的」,讓檢方聽完怒批,「至今都沒有道歉,哪來的教化可能。」合議庭諭知於3月8日宣判。
因不滿8旬父母較疼愛事業有成的兄長,翁仁賢選在父母及親友共16人吃年夜飯時,提著20公升汽油衝進位在龍潭區中豐路的自家縱火,造成翁仁賢父母、2名姪兒、姪兒的妻子以及看護在內6人死亡,還有5人全身嚴重灼傷。
翁仁賢逃亡6天落網c後,多次都直言「不後悔,他們該死」,因此被桃園地檢署以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殺人罪、殺人未遂及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等罪嫌起訴,並求處極刑。桃園地院今年2月判翁仁賢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上訴到高院後,據《蘋果日報》報導,被告辯護律師團提到,因為翁男長期不被家人認同,因此用強烈手段讓心聲被聽見,且他沒有將現場4扇門窗封死,顯示並非最嚴重的犯刑。他們還主張,由於翁嫌從小就遠離人群,一般人只是運氣比較好,能控制自己情緒,「但有些人就是不能。」
在辯論過程中,其中一名律師還提到,被告根本不怕死,不如判無期徒刑,讓他感覺生不如死;另外,還有一名辯護律師提到,翁嫌滿可愛的「和他聊天很有趣」,讓一旁的家屬聽完怒嗆「放屁」。最後,合議庭諭知該案於3月8日上午10時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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