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舊愛擁新歡!醋男「3招報復」還P按摩棒 前女友反攻索賠38萬

桃園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陳男為報復前女友,在網路上散播不雅照、恐嚇等言論,遭判處1年徒刑,另需賠償38萬元。(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恐怖前男友!桃園市陳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後,得知女方竟火速結交新歡,還發現前女友多次穿著清涼、火辣與新男友約會,陳男妒火中燒,憤而在臉書上怒罵強女友「愛亂搞男人,見到帥哥就張腿!」甚至還將2人交往時偷拍的性愛影片截圖PO上網,氣得女方提出告訴。法官認為,陳男涉犯妨害名譽、恐嚇、妨害秘密等罪,判處1年徒刑,另需賠償女方38萬元。

檢方調查,陳男因見前女友分手後立即又譜新戀情,心裡很不是滋味,遂在網路上PO文謾罵,甚至還將前女友相片改圖,P出一根按摩棒放在臉書上,影射女友性觀念開放;女方發現陳男毀謗行徑後,立即氣憤要求撤除文章、照片等,但陳男不予理會,反而愈發起勁,還將2人交往時偷拍的性愛影片截圖上傳、公開供人閱覽,甚至寫下恐嚇言語,「送你上山頭」等。

女方見到陳男變本加厲,氣憤報警提出告訴。桃園地院審理時,陳男否認犯行,但因先前PO文皆已遭女方截圖存證,法官認為罪證確鑿,依妨害名譽、恐嚇、妨害秘密等罪嫌判處1年有期徒刑;隨後女方又再向陳男求償,法官也判決應賠償3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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