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男在河堤步道看到落單美女,就忍不住衝上前揉胸。(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潘姓房仲業務,2017年6月26日晚間在河堤步道內看見一名貌美的女子小琪(化名),一時色心大起,趁四下無人時衝上前環抱,且雙手在女方胸部上不停揉捏達30秒之久,對方驚嚇過度後轉身逃跑。桃園地院近日依強制猥褻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書指出,事發當天晚間11點多,潘男在河堤步道看見小琪獨自一人行走,竟然起了狼心,從後方悄悄靠近後,以環抱方式再以雙手揉對方胸部,完全不顧女方掙扎倒地仍繼續揉捏,大約30秒後才放開;此時,女方嚇得拔腿就跑,並到平鎮分局報案。
案件審理期間,潘男坦承因為看見美色,一時太過衝動才會犯行;對此,檢方依據證人、監視錄影畫面,以及被害人的驗傷單等證據將他起訴。
法官認為,被告為滿足一己性慾,竟對小琪強行猥褻,不僅侵犯告訴人身體之自主權,更使女方感到驚嚇、噁心,身心靈都因此受到創傷,不過審酌其坦承犯案,加上家庭經濟狀況勉持,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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