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男沉迷賭博,丟了婚姻。(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賴姓消防員婚後沉迷賭博,到處借錢欠下多筆債務,也減少回家次數,讓妻子相當不能接受,雙方也互相以言語攻擊,最後提離獲准,結束這段婚姻,但他需每月支付兒女的扶養費直到成年。
據判決書,賴男在民國98年和妻子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但從102年他開始沉迷職棒簽賭,還陸續向同事、學長借錢,也越來越少回家,引起妻子不滿,後來便分居,但兩人總是無法理性溝通,他怒罵妻子「X,垃圾」、「噁心」、「米蟲」、「跟你這種人結婚比死還痛苦」等語,而妻子也回嗆「我現在只想趕快離婚!離婚後鬧到你沒工作」、「小孩子的學費是不想繳嗎?不用吃飯是不是?」等語,關係不斷惡化。
賴男104年提出離婚訴訟,強調自己雖沉迷賭博,但仍按時支付生活費、水電費,但妻子卻常惡言相向,還對公婆惡言相向,盼能離婚,並拒絕支付生活費。對此,賴妻則稱自己盡心盡力操持家務,獨立照顧年幼子女,想不到丈夫婚後長期沉迷賭博,積欠大筆債務,也都不回家,回來就是要錢,對於小孩生活教育狀況漠不關心,不盡身為父親的責任。
法官審理後認定這段婚姻以無法延續,因此判准離婚,而夫妻雙方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而法院計算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婚後財產扣除負債後,女方剩餘財產數額大於男方,賴男已無餘額可分配給前妻,酌賴勤務值班關係,年薪仍有120萬元,又基於維持現狀、尊重子女意願等原則,由女方擔子女的主要親權人,賴男需每月支付而女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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