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因為酒駕被吊銷駕照,2016年10月15日仍開著小貨車外出,沒想到卻撞死騎機車的李姓女子,於是趕在警方到達前說服兒子幫忙頂罪。當時人就在附近的張姓民眾目擊一切,並趁陳男不注意時偷偷跟林姓警員講,這才沒有讓真正應該為這起車禍負責的人逃過法網。
陳男事發當天開車要從桃園市蘆竹區海山路1段某巷弄倒車轉出,卻沒有禮讓應該優先通行的李姓女騎士,當場連人帶車撞倒在地。由於撞擊力道很大,李女頭部、胸部、腹部以及四肢都有多發性鈍創,且肋骨骨折併肝臟撕裂傷,送醫急救仍因出血性併敗血性休克宣告不治。
▲李男先前才因酒駕被吊銷駕照。(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然而,陳男知道自己早先就因為酒駕被吊銷駕照,這次車禍又撞死人,於是急忙推兒子出來頂罪。桃園市蘆竹警分局外社派出所林姓警員到場處理,考量到陳男有酒駕前科,於是對乾脆對父子倆都進行酒測,沒想到這時候竟然有民眾跑來「告狀」,指稱真正開車的人應該是爸爸而非兒子。
林姓警員出庭證稱,到場之後他先詢問現場所有人誰是小貨車駕駛,一名年輕男子(陳男兒子)就主動過來說車是他開的,於是做完酒測之後他就在畫現場圖,「一開始跟我說是他開車的人不在旁邊,附近另一名民眾就跑過來跟我說,他有看到駕駛不是那位年輕男子,我聽到之後就看了一下附近有沒有監視器。等到我向監視器公司詢問是否能調閱畫面後,陳男才坦承車是他開的,當下我認為還要看監視器畫面判定,但為了保全證據,還是對他做了酒測。」
▲李姓女子騎機車經過巷口,卻遭陳男倒車撞死。
而熱心的張姓民眾表示,車禍發生之後他看到陳男在打電話,接著陳的兒子就向警員「自首」,「我就趁他們不注意時跑到警員旁邊,偷偷告訴他,我看到肇事的人是一名50到60歲的男子。」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陳男倒車時沒有注意是否有其他用路人經過,導致李女傷重不治,犯後又推兒子出來頂罪,雖然事後已坦承犯行,但遲遲無法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日前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他的兒子則依頂替罪判處拘役50天,僅後者得易科罰金5萬元。
●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版權聲明:圖片為版權照片,由CFP視覺中國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CFP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違者必究!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