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傳「林鳳營是化工奶」 網友沒達成和解被判3個月徒刑

▲▼ 味全、林鳳營。(圖/資料照)

▲林鳳營鮮乳。(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2016年底在「批踢踢實業坊」發文稱「原來林鳳營鮮乳是加了許多『化學物質』的化工鮮奶」,還說相關節目會在公視播出,但他的言論沒有任何根據,也根本沒有那個節目內容,事後便遭到味全公司提告,一審被依妨害名譽罪判刑3月,成為首例因散播化工奶傳言被判刑的案例。

2014年間爆發頂新劣油事件,引發民眾極度不滿,同時對旗下的林鳳營鮮乳提出質疑,認為那有可能是黑心化工奶,傳聞不斷,雖然當時味全立即提告散布謠言的3名網友和雜誌社負責人,但因為當時食安問題是社會最為關注的議題,北檢認為屬於可受公評之事,通通處分不起訴。

兩年後的2016年,黃男又在PTT發文稱林鳳營鮮乳加了許多化學物質,還附上「今晚上10:00,公視第13台已經查出來了」、「請轉給大家,記得要看!原來林鳳營鮮乳是化工鮮奶!消費者需知真相…為了國人健康!請轉傳…感恩您」因此挨告妨害名譽,不過他雖然坦承有發布相關文字,但強調自己只是要提醒民眾注意,並非惡意誹謗。

由於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CAS優良農產品證明標章產品檢驗審查總表、103年度優良農產品查核及檢驗計畫分析報告表、SGS食品實驗室-台北測試報告等公開資料顯示,林鳳營鮮乳確實不是化工奶、發文時間點也與劣油事件時隔2年、公視也曾澄清無相關報導,因此黃男遭到起訴。

▼林鳳營鮮乳經檢驗並非化工奶。(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乳牛,牧場,味全,林鳳營。(圖/記者張一中攝)

法院審理時,黃男改口認罪,但無法和味全達成和解,因此仍被依妨害名譽罪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由於雙方放棄上訴,全案日前宣告定讞,而民事部分目前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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