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凈瑜仍無法順利赴陸。(資料照/李明哲救援行動大隊提供)
記者翁嫆琄/綜合報導
人權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政府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被關進赤山監獄。李妻李凈瑜29日收到赤山監獄的通知書,稱若她能順利入境,就開放探監,李凈瑜30日上午準備搭11時55分廈門航空的班機前往大陸,但因她目前無台胞證,因此仍無法成行。
李凈瑜上午透過台權會表示,雖然她仍未取得合法入境中國的旅行文件,但決定不論是否能入境中國或是會被遣返,都想搭乘今天上午11時55分的廈門航空出發前往行使她探視丈夫的權利。
為前往赤山監獄,李凈瑜上午也到桃園機場辦理登記,但因她的台胞證去年遭陸方註銷,之後出庭時只能用陸方發的一次性台胞證,她在廈航櫃台辦理登機手續時,櫃台人員即以她未持有簽證及台胞證為由不發給登機證,經多次詢問仍無法登機,李凈瑜只好向櫃台人員道歉後便離去。
李凈瑜受訪表示,自古以來,囚犯跟家屬之間,探監是最古老的權利,她盼探視李明哲,「探監是一個文明國家最基礎的表徵」。她也強調,只要李明哲還在中國的一天,她還是會嘗試去探監。
對於上午的嘗試,李凈瑜說,昨與湖南的獄政管理局聯絡上,他們稱「只要我能入境中國,他們就會讓我探視李明哲」,所以她才趕緊訂機票,「我要先試試,不管我能不能進入中國,我總是需要努力」。
李凈瑜說,相信國家已經盡了最大努力去做,而她是以家屬作為在面對中國這樣子作法的時候,展現出屬於政治犯家屬的態度。
李明哲救援大會也聲明指出,李凈瑜去年4月10日持有效之進入中國證件,盼入境探視李明哲。當天在機場航空公司櫃台才被告知證件已經被「註銷」,卻無任何正式書面文件或具體的理由告知當事人「註銷原因」及「註銷日期」。
救援大隊強調,李明哲在網路上發表跟民主人權有關之言論,在國際上除了中國之外的多數國家來說,都不是「犯罪」行為。中國將李明哲判刑及進行監禁,是踐踏言論自由,侵害台灣人權工作者的基本人權的惡意挑釁作法,更將其侵害人權的「管轄權」擴及到中國領域之外的外國人身上。過年將至,中國政府今天再度拒絕讓家屬前往中國探視,更是絲毫完全沒有一點站在人道角度上的同理心。作為一個「泱泱大國」,中國當局卻如此地「玻璃心」,實在令人費解。
而「李明哲救援大隊」寄去的耶誕卡、賀年卡及生日卡,也全部被官方單位「拒收」退回。救援大隊說,此等作為都在在顯示,中國踐踏民主法治原則,甚至從逮捕到監禁過程,都一再違反國際公約所保障之人權標準,也違反其自身國家的法令。中國政府左手由監獄發出「告知書」,右手又透過「廈門航空」拒絕登機,此種行政作為上之不一致更顯示中國政府體系內自我互相矛盾,毫無理性規則。
李明哲救援大隊包括: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文山社區大學、永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等民間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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