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擬定新法!輕微違規 罰款可記帳 累犯不改善再罰

▲▼臨檢,交通隊,違規,罰單,摩托車,機車,警察,交通警察。(圖/記者周宸亘攝)

▲▼臨檢,交通隊,違規,罰單,摩托車,機車,警察,交通警察。(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交通部今(30)日舉行新春記者會,今年工作重點的其中一項是建立「以教代罰」的《道路交通法》,不再以處罰為主要考量,輕微的違規使用記點、罰金暫時記帳的方式,給違規者改過自新的機會。

交通部表示,民國57年制定施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雖然經過多次修正,仍是以管理處罰為主要考量,比較無法展現法律應有的行為義務與教育功能。交通部規劃研擬新的《道路交通法》,建立教導用路人正確通行方法、使用道路權利,希望使民眾自動守法,促進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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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次長祁文中表示,會將現有的處罰條例、道安規則做盤點,對輕微違規以記點、記帳,他們樂見民眾可以自行改善,但如果持續違規,也會累計起來繳罰金。運研所已經有初步草案,希望今年能報行政院,交通部還會跟教育部協商,把交通安全觀念導入課程,與金管會協商加重重大違規的保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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