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男以為女子對他有好感,情不自禁想進一步,結果回國被告強制猥褻。(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30歲羅姓男子前年邀心儀女子遊泰國,眼見對方答應一起出國、同住一房,以為女子對他有好感,因此半夜騎到女子身上磨蹭愛撫,還熱情親吻對方。豈料女子驚醒後不甘受辱,返國後翻臉提告,好在雙方最後達成和解,羅男因此獲不起訴處分。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羅男對女子抱有好感,一直想從朋友關係升級變情人,恰巧2人共同好友陳男想要帶女友去泰國遊玩,因此就趁勢邀請羅男、提告女子及另一對情侶同遊,希望能促成一對佳偶,留下美好回憶。
2016年9月,三對年輕男女自助搭機前往泰國曼谷,入住當地飯店,每對男女各自一間房,而羅男自然和他暗戀的女子一房,豈料2人事後卻因此鬧得不愉快,差點對簿公堂。
▲羅男以為這次到泰國曼谷會留下美好回憶,沒想到卻通通變調。(圖/泰國觀光局)
女子控訴,當時她到曼谷第一晚實在太累,進房後就在床上沉沉睡去,結果羅男見狀立刻伸出狼爪,不僅直接騎到她身上,還隔著衣物不斷磨蹭、頂她的下體,甚至親吻她的脖子。
女子說,當下她立刻被嚇醒,不斷反抗痛斥羅男淫行,豈料對方竟一把抓住她的雙手,持續用下體猥褻,手還伸進她的短褲亂摸,讓她忍無可忍,決定返國後報警提告。
羅男到案後,坦承確實有情不自禁地跨坐、親吻女子,但絕沒有強行抓住對方雙手,甚至伸手到短褲中摸臀。他說,當時女子痛斥拒絕後,他就立刻罷手,然後退到房間角落。
由於檢方偵辦期間,雙方達成和解,女子撤告,加上強制猥褻非3年以上重罪,且境外犯此罪不適用我國《刑法》,30日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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