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分級付費草案公聽會 NCC:消費者有單頻單買權利

2018年01月31日 16:02

▲▼「有線電視多元選擇付費機制規劃草案」公聽會。(圖/記者林昱均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會舉辦「有線電視多元選擇付費機制規劃草案」公聽會。(圖/記者林昱均攝)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會今天(31日)舉行「有線電視多元選擇付費機制規劃草案」公聽會,宗旨在討論「頻道選擇權還給消費者」、讓消費者可單頻單買,不再只有系統商的套餐組合可選擇。NCC主委詹婷怡認為台灣各頻道、系統商業者應合作,共同迎向頻道移動或區塊化趨勢。NCC綜合規劃處長王德威表示,就算是最基本的200元費率包,也應該讓消費者有單頻單買的權利,後續配套會在焦點會議再討論。

詹婷怡在公聽會前指出,2017年有線電視幾乎已全面數位化(99.5%),未來頻道的移動或區塊化,是相關產業必須面對的,「我們要共同迎向機會?還是跨不過這個挑戰?」她也表示,台灣有非常多元且豐沛的能量,各業者應攜手踏上數位匯流趨勢,「不該是有你就沒有我的生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圖/記者林昱均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認為,未來頻道的移動或區塊化,是相關產業必須面對的。(圖/記者林昱均攝)

目前NCC草案可分成基本、付費頻道2大區塊。在基本頻道部分可分成2案,第一為最低收視費方案,業者須播送依法應播送之13個基本頻道(國會頻道、無線五台、原民、客家、公用、地方和頻道表),基本費用不得超過200元;第二為業者搭配部分付費台推出基本頻道套餐,也就是業者除了依法應播送之13個基本頻道(國會頻道、無線五台、原民、客家、公用、地方和頻道表),另外再搭配付費頻道,NCC也將審酌情形開放其每戶每月600元上限。

NCC強調,依法播送之頻道組合外,其中1組基本頻道組合須符合5類型,且每類型至少2個頻道,包括新聞(含國際)、兒少、戲劇(含本國)、電影(含國片)、教育文化等節目。

在付費頻道部分,除了頻道業者自組套餐X1、促銷價可為0元,也有其他各類頻道套餐X2、X3等方式;另外,NCC也強調應符合消費者單頻單買需求,系統商不得拒絕。

由於審核基本頻道組合權力在地方縣市政府,公聽會也邀請各縣市政府發言,其中高雄市、嘉義縣政府新聞處皆指出,相當支持NCC的草案概念,但也期望主管機關NCC在頻道費率審核上有明確標準,地方政府也能比照其規定、進而保護消費者權益。

系統業者則建議刪除最低收視費200元方案,業者認為,這些應播送的電視台都是商業無線電視台,消費者本來就可用0元看到、對其無太大助益,應以基本頻道搭配業者自配付費頻道方案作為最小基本費用。該業者也建議刪除單頻單買規定,民眾若要用單頻單買,可用OTT方式滿足其需求。

市場人士則分析,若未來開放頻道業者也能自組頻道套餐,「強強結合」,將可「良幣逐劣幣」,把一些低成本、混水摸魚的頻道踢出市場,消費者絕對受惠。

王德威總結,整體電視產業應回歸到消費者需求,消費者在意的並不是單頻道高價問題,而是能不能符合自己需求,不該限制其選擇的權利,因此單頻單買是相當關鍵的,就算是最基本的200元費率包,也應該讓消費者有單頻單買的權利,否則就是「假的清冰包」。至於地方政府審核標準,他表示後續會再將機上盒相關的頻道方式一併納入討論。

▼NCC綜合規劃處長王德威認為,消費者在意的是能不能符合需求、不該限制其選擇權利,因此單頻單買是相當關鍵的。(圖/記者林昱均攝)

▲▼NCC綜合規劃處長王德威。(圖/記者林昱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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