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41歲的張姓男子日前在公車上吃檳榔,被林姓司機廣播制止,他一氣之下挑釁下車「釘孤枝」,本來想先用安全帽攻擊壓壓對方的氣勢,沒想到反遭鎖喉。事後兩人互告傷害,結果雙雙被檢方起訴。
▲張男與林姓公車司機為了一顆檳榔大打出手。(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林姓司機2017年10月31日發現張男在車上嚼食檳榔,雖然現行法規並沒有強制規定禁止乘客吃東西,但為了維護車內清潔,司機大多會柔性勸阻;一開始他先好意提醒,對方卻都不理會,不得已才開廣播勸導,「請乘客不要在車上吃檳榔」。
沒想到司機這一句話引起其他乘客注意,張男覺得受辱,當場嗆林姓司機「下車講」,兩人因此發生爭執;他見司機真的「依約」下車理論,於是抄起安全帽猛K,想來個下馬威,結果對方竟然是個練家子,他反而遭鎖喉壓制在地,導致臉部、胸部挫傷。
▲張男聲稱在聽到司機勸阻時,就已經將檳榔吐在手上。(示意圖/記者趙于婷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張男辯稱,起初聽到勸阻他就將檳榔吐在手上,沒想到司機竟然還廣播,太生氣才會動手打人。林姓司機則強調,自己並沒有打人,是對方先攻擊過來他才用鎖喉制止,屬於正當防衛,況且他的頭部還被打到腦震盪。
由於當事人雙方都互告傷害,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閱公車的監視器畫面,發現兩人都有動手,加上還有驗傷單等證據,因此雙雙依傷害罪起訴,同時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