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子涉嫌在日本沖繩縣走私,被判有期徒刑25年,並處以1000萬日元(約新台幣267萬元)罰金。(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45歲台灣李姓男子因涉嫌在日本沖繩縣走私597公斤、黑市價格約420億日元(約新台幣112.26億元)冰毒,被控違反《興奮劑管製法》(以營利為目的進口未遂)等罪名,1日被那霸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以1000萬日元(約新台幣267萬元)罰金。
綜合日媒報導,審判長多田裕一表示,這是一場具有組織計畫的犯罪,由於毒品走私量非常巨大,將會帶給日本難以掌握的危害;此外,該名台灣男子在犯罪時有「主導性作用」,因此不可能判無罪。
根據判決書,2016年5月某國籍不明船隻在東海海面上將597公斤冰毒送上台男的遊艇,把全部的冰毒送往至那霸港,企圖準備走私於日本。
被視為同夥的2名台灣男子去年11月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與罰金500萬日元(約新台幣133.65萬元),2人正上訴中。另外李男的葉姓女友也因共犯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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