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遭管收。(圖/桃園分署提供,下同)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某間營造公司因為積欠營業稅和罰款共2379萬元,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後,發現63歲呂姓負責人只繳了176萬5532元,卻把公司現金匯到借牌投標的李姓男子及同居的劉姓女友戶頭裡,總共將近2800萬元,但就是堅持不繳稅,遭法官裁定予以管收。
桃園分署表示,該營造公司積欠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等2379萬2144元,經通知繳納未繳後移送桃園分署,清查呂姓負責人的存款、應收帳款執行所得只有176萬5532元,還有2294萬2249元沒有繳清,但該營造公司對於第三人公司應收帳款時,早已經收受帳款489萬3000元支票。
但呂姓負責人卻在接到要帶著支票繳納欠稅通知後,把支票交付他人提領,桃園分署認為他明顯有脫產規避日後被強制執行,行政執行官比對資金流向時更發現,他將公司內的大筆現金匯給李姓男子和劉姓女友,總金額接近2800萬,有些錢他更已經提領花用,金額已經遠超過他所積欠的稅和罰款,還趁辦理分期期間,將自己名下一棟位在觀音區透天厝過戶給女友。
桃園分署表示,呂姓負責人1月30日到場說明時,無法清楚交代公司資金流向,也堅持不繳納欠稅,審酌他收受稅單後處分財產事證明確,且隱匿、處分財產甚鉅,當天即向法院申請管收,法官當晚裁定准予管收,如果他仍拒絕繳納欠稅,將在管收所度過農曆新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