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超收信用卡3100萬元罰太輕? 顧立雄:已經罰到最重

2018年02月2日 11:57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花旗銀行發生帳務系統出錯,將採取「自動扣款」的信用卡客戶約30萬名,額外扣取溢收「滯納金」與「循環利息」高達3100萬元,引起眾多花旗信用卡客戶恐慌。但外界質疑,影響客戶權益重大,金管會對此案僅開罰250萬元,更沒有任何花旗高層為此負責,是否處罰過輕?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解釋,這是依照銀行法第132條信用卡相關規定最高罰以250萬元,已經是罰到最重。

花旗銀行目前有280萬卡友,但昨天(1日)金管會表示,花旗銀行在辦理信用卡業務上,以信用卡帳務系統邏輯判斷錯誤為理由,花旗銀對30萬信用卡戶超收了3100萬元。後來是有2位信用卡客戶發現,明明設定自動扣款,卻被多收循環利息和滯納金,客戶主動對花旗銀反映,花旗銀趕緊做全面徹查,才發現帳務系統出錯,金管會對此罰以250萬罰鍰。

但其實花旗信用卡系統在101年已經有發現系統異常,104年金管會金檢時發現有要求改善,當時原本影響的只有200至300名客戶,但卻沒有立即處理,導致現在影響客戶擴及到30萬名。但相較於日前一銀盜領案,同樣影響到客戶權益,一銀盜領案動用到銀行法「帝王條款」處罰到上限1000萬,但此案卻只罰250萬元,更沒有任何花旗高層為此負責,是否罰太輕?

顧立雄今天(2日)表示,104年有要求花旗要進行改善,但這次的失誤跟104年的不同,這次主要是軟體設計的邏輯問題,花旗軟體程式設計是在香港,台灣扣款的設計跟其他國家略有不同,但考量這次案件也是由花旗主動查報,現在罰鍰是根據銀行法第132條信用卡相關規定,處分最高罰鍰是250萬,已經罰到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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